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三期码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全文进行公示,并公开以下信息,以进一步公开征求可能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与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三期码头改造工程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珠江狮子洋水道东岸的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已建8#和9#泊位。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运量发展要求,通过新增2台集装箱装卸桥、4台多用途门机,调整后,码头设计通过能力可达集装箱98万TEU(包含危险品货物集装箱)、件杂货60万吨,滚装汽车26万辆,其中在码头装卸的危险品货物集装箱种类有:2.1类、2.2类、3类、4.1类、5.1类、6.1类、8类和9类,其中8类、9 类固态危险品货物的集装箱所载货物无副危险性,包装类非Ⅰ、Ⅱ类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时,可在普通货物集装箱重箱堆场指定区域混堆。
本项目改造工程方案没有水工构筑物施工,码头停泊水域保持5万吨级,停泊水域尺度、港池用海面积不变,港池无需疏浚。回旋水域设于码头正前方,采用椭圆形布置,尺度与原先的一致。经复核,本工程项目不需要新建或改造导助航设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港三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769-88668008-301
电子邮箱:liutao-hf@dgportgroup.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港前路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中海云天(广东)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全文(电子版)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不会用于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具体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13日。
建设单位:东莞港三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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