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使社会公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三期码头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全文进行公示,并公开以下信息,以进一步公开征求可能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与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三期码头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本工程选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东莞港沙田港区西大坦作业区9#和10#泊位。
项目概况: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三期工程(原项目)建设规模为2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和建设),设计年通过能力为件杂货60万吨,集装箱20万 TEU,滚装汽车26万辆。泊位采用顺岸式布置,长 648m,码头面高程为 5.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为 65m,底标高-14.3m,回旋水域布置于码头正前方,长轴为 735m,短轴为 440m,底标高为-13.0m。原项目已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9年11月26日完成第一阶段竣工验收。自码头竣工验收迄今为止,码头正常合规经营,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
本项目改造工程的主要内容为:1、码头水工构筑物长度保持原来的648m不变,没有水工构筑物施工,不进行疏浚。2、危险品资质申请:办理码头危险品只装只取(8、9类允许混堆的货物堆存)资质,涉及第2.1类、3类、4.1类、5.1类、6.1类、8类和9类。3、码头前沿新增2台65t-51m岸桥,4台45t-35m多用途门机变更为45t-45m多用途门机,堆场新增2台ERTG、1台空箱堆高机,拆装箱场地新增1台正面吊,新增租用6台集装箱牵引车和8台集装箱半挂车,且在重箱堆场设置危险货物箱堆存区。9#泊位后方件杂货堆场调整为空箱堆场。
在9#泊位后方重箱堆场设置8.9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区。
本项目主要在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依托现有堆场、装卸设备和泊位新增集装箱吞吐量及危险货物直装直取功能。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港三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769-88668008-301
电子邮箱:liutao-hf@dgportgroup.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港前路3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中海云天(广东)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稿全文(电子版)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前往建设单位办公地址查阅。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可能受本工程建设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附件2)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邮箱,或以电话、信函、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不会用于本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具体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5日
附件1:东莞港沙田港区三期码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2024-11.11盖章版-黑色.pdf
建设单位:东莞港三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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